2010-05-02

心想

剛剛很興奮的告訴爸媽,
很期待新電腦的delivery,
新電腦是伯父送的, 我18歲的生日禮物。
爸媽知道價錢在$7000以上的時候,
「有冇過份左D?」
叫我賺到錢的時候把錢還給伯父。
爸:「你不是8歲小孩了。」

由我小六第一部Dell Dimension 4700,
到中學時間的Notebook Acer TravelMate 4720,
再到即將付運, 大專時期的MacBook Pro,
全都是伯父送的。

賺到錢的時候當然要好好報答他,
但至少不是說還錢給伯父。

自小, 我對很多生活上的事都不太任性,
很少叫爸媽買些什麼給我,
遊戲機, 模型, 遙控車等等的,
都沒有。
我也很生性的不會鬧脾氣說要買。

直至讀上IVE,
他們要我自己借政府錢讀書,(因為媽沒有打簿的習慣, 申請不了資助)
我得到3萬多元的生活+學習費。

決定要任性一次的,
花了不少錢在衣服, 鞋, 髮型上
這是個沒什麼人知道的秘密 - 我的衣服只有極少數是爸媽付款的
即使和他們逛街, 他們在場也是我自己付錢買的。
還有相機。
有很多人說我花費太多, 浪費,
但我想說, 我只是滿足我10多年來所欠缺的,
有錯嗎?

不是埋怨什麼,
我也很興幸我有一個很賢慧的媽媽,
但只是不明白, 為什麼我要自己負擔起至少一半的生活。
真的很辛苦。
我只是想發洩一下。

1 comment:

n.c. said...

我老公跟我不一樣,也是自己給學費和生活費,很勞苦,所以我明白您的感受

加油!!!!